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考试招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广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考试招生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考试招生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考试招生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指导,围绕广西考试招生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弱点及亮点问题,重点以工作中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为主攻方向,课题研究应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以应用研究为主,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路径和办法,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对推动广西考试招生事业发展有实际参考价值。
(二)课题组自主进行申报。未在选题指南中列出,但与考试招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并且有实际研究价值的选题,课题组可自主定题进行申报,此项申报也将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申请资格。
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至少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课题组成员人数。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原则上1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范围。
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高等学校。
三、成果要求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考试招生研究专项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2年,不得延期,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涉及到“选题意义”和“预期研究成果”两个方面的内容要明确且详实,具体可参考样例(见附件2)。课题的研究成果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1部,且提交1份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具有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
四、经费支持
获得立项的课题,每项拟资助经费1-3万元。
五、课题评审
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由我院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题得当,课题论证较为充分,资料准备充足;
(二)负责人具有课题相关的研究工作经历或研究经验;
(三)课题组力量较强,分工得当;
(四)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五)最终成果明确且详实,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六)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同一选题出现2个以上课题组同时申报的,将遴选其中1个合适的课题组。
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六、申报程序
(一)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报送至我院命题与科研处。申请人非我院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
(二)我院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课题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三)课题申报材料。
1.纸质版:《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五份)、《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申请·评审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
2.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张)。
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可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考试命题—招生考试科研”栏目下载。
七、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址
(一)申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广西壮族广西招生考试院命题与科研处,邮编:530021;联系人及电话:李琴,0771-5337843、13377085562。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考试招生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5.课题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广西招生考试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