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
2025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4月26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有关事项和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于4月21日9:00至26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部分高校考点在多个校区安排考试,考生须注意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地点赴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生应注意检查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到当地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前丢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凭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办理方法为:广西户籍的考生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非广西户籍的考生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可能某些省份没有网上办理功能)。
(三)所考的4门科目改革为闭卷机考模式,考生除了黑色签字笔外,不得携带其他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违者按违规处理。违规处理不以所携带非考试物品未打开、未使用、未在安全检查时被提醒、无意携带等任何理由给予减轻或免于处罚。
(四)考生如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可于4月21日9:00起,在报名系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考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时,须检查确认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填写准确。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除了黑色签字笔外,不得携带包、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生之间不得互相传递文具等任何物品。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上。
(四)考生遇到无法登录、操作考试系统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考生问询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五)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机为准。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草稿纸,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要确认交卷结束考试。考生等待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广西招生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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